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11-06
承担全县种苗、造林、营林质量管理;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防沙治沙工作;指导各类公益林、商品林(包括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、药用林、特殊用途林)和花卉产业的培育;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、部门绿化工作;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及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;组织开展全县林业科学研究;组织、指导全县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;承办林业标准化、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、管理的有关工作;组织、指导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;参与履行《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》、《生物安全议定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