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11-06
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与评价;监督森林资源使用情况;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;指导、监督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;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;承办林地征用、占用初审工作;负责森林及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;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;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;承担林业行政应诉、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;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。指导、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;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及林权管理;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。依法对辖区内的盗伐、滥伐林木及违法征、占用林地案件进行查处等。